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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一村支书被调查:从资金挪用到受贿指控的案件程序引争议

近日,浙江省云和县一起涉及村级公墓管理问题的案件引发关注。原白龙山街道泓新村党支部书记因涉嫌挪用资金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被立案调查,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程序争议及当事人家庭的遭遇成为焦点。

事件背景:公墓管理纠纷牵出经济问题

2012年,云和县因低丘缓坡开发需要,在沙溪区块建设生态公墓,2013年,该公墓被列入县低丘缓坡试点附属工程,由白龙山街道负责建设。由于管理混乱,2018年街道组织成立公墓管理小组,推选时任新建村村委主任邵某负责公墓销售款管理。但邵某未设立专用账户,将现金存放于家中。

2020年,邵某被推选为泓新村村支书。2024年8月,纪检部门在审计中发现其涉嫌挪用公墓资金15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随后立案侦查。当事人补缴了被指挪用的资金及利息1.08万元。同年9月,其被开除党籍并免职,11月12日案件开庭审理。

庭审争议:证据质证与程序变更

庭审中,邵某提交银行流水,辩称贷款系其用家庭资金偿还,未挪用公款。但法庭未对该证据进行质证,并中断庭审,要求其携带材料至检察院补充笔录。次日,法院通知将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并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

家属称,纪检部门认为邵某提交证据属“翻供”,随后调取街道办全部相关资料进一步调查。案件一度停滞,直至2025年2月10日,邵某被纪检部门以“涉嫌职务侵占”为由留置。家属称,搜查时未出示完整搜查令,封条为手写,留置通知书在其就医时要求签署被拒。

50天留置期满后,3月31日邵某被刑事拘留,4月8日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逮捕。检方指控其与另一村干部在工程项目中收受“干股”65.6万元,个人分得33.3万元,案发前归还15万元,庭审中退赃17.22万元。

程序争议与家庭困境

5月21日,法院对两罪合并审理,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刑,挪用资金罪未予起诉。家属质疑:程序变更未充分告知,法律援助未经本人同意;搜查、留置程序是否合规;指控金额从15万调整为12万。

家属称,案件对其家庭造成多重打击:女儿高考受影响,自己曾四次手术,近期屡次晕倒,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希望司法程序能公正透明。

律师指出,此类案件需严格区分个人债务与公款使用界限,程序合法性是关键。目前,检方尚未就程序争议公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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